关于举办人防行业质量监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点击:439 次

来源: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作者: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9-04-28 16:53: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配合全国人防行业集中整治活动,国家人防办定于5月上中旬在烟台培训中心举办人防行业质量监管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宣贯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标准规范,研讨人防行业监管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交流各地加强人防行业监管的经验做法和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人防行业监管能力水平,推动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二、参训人员

省级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部门从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派,2期培训班共200人。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为期6天,主要安排专业授课、经验交流、现场教学3项内容。

专业授课(5.0天)。主要进行人防行业整治相关政策宣讲、人防工程监管技术标准规范解析、人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人防监管信息化手段建设等。

现场教学(0.5天)。选取烟台市人防工程现场教学,就人防行业整治工程质量复查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和技术要点进行辅导。

经验交流(0.5天)。主要包括人防行业整治工作进展及问题剖析,人防建设质量监管制度与经验做法,贯彻国家人防办有关要求,落实人防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人防行业质量监管骨干培训,是配合人防行业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后机构改革时期提高人防部门履职尽责能力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参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认真准备。本次培训时间集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切实保证培训效果,各单位要尽早确定参训人员,并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每人交流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按时参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部门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请于4月30日前登陆中国人民防空网( spzx@ccad.gov.cn)在线上传。 联系电话:010-86223720。第一、二期参训人员分别于5月6日、13日自行到国家人防办烟台培训中心报到(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60号)。联系人:王云婷,联系电话:18615059665。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人防章副本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版权所有:山东尚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棣分公司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18766856789   |  ICP备案号: 鲁ICP备19028433号-1   |  技术支持:济宁果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