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许函〔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建立部省业务在线交互工作机制,核查、处理平台内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异常信息,提高平台数据质量。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厅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并下载了异常企业信息名录(名单可在省厅网站—许可处—通知公告内下载)。此次需核实处理异常信息的企业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工商库显示企业已注销状态而企业资质仍存在的企业。(2)由于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错误,与工商库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的企业。(3)由于企业还未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工商库不一致的企业。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下发的企业名录,按照证书类别及证书编号,区分省级、市级证书打印权限,逐一联系企业核实异常情况,按照注销证书、变更证书提出处理意见。
(二)3月15日前将核实情况上报省厅,包括名单中所涉企业异常信息是否属实,每一家企业需变更的内容及处理意见。
(三)对市级核发的资质证书,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打证系统内进行变更,3月29日前换发新证。对省级核发的资质证书,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携带需变更的企业信息名单,3月29日前统一到省厅换证,企业无需通过全省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四)济南、青岛,烟台3市已经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请3市主管部门自行核实处理异常信息,安排换证工作,于3月29日前完成工作,并将换证情况上报省厅。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9日
信息发布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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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企业库企业代码异常信息总表.xlsx
2、(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工商核对异常数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