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建筑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我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依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经公开征集建议和组织专家论证,我们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筑门窗与配件类)》(征求意见稿),现面向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本地专家、有关企业代表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于5月23日前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联系人:陈恒亮、孙鲁军,电话:0531-51765145、51765577,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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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筑门窗与配件类)(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