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最美绿道”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点击:431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绿道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建城管字〔2018〕6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最美绿道”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全省城镇型绿道(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优先选择建设标准高、配套设施齐全、功能效益明显的综合性绿道和依托当地自然生态、充分体现人文特色的沿海绿道、沿河绿道、山体绿道等特色绿道开展评价。

二、评价标准

(一)城镇型绿道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紧密衔接,规划设计满足住建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相关要求;参加评价的绿道连续长度原则上不少于5公里,平均宽度原则上(含绿化带和游径)不宜少于20米。

(二)绿道建设严格落实低影响开发模式,最小程度改变原有自然环境面貌,紧密结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绿化保护带、隔离带建设符合相关标准,整体景观层次感强,特色明显,优美怡人;植物多样且以乡土、适生乔灌木为主,乔灌花草、常绿落叶合理搭配,以自然群落式为主要种植方式;绿道出入口节点绿化配置合理,符合自然生态化和相关功能要求。

(三)游径系统中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单独设置,原则上应与城市道路隔开一定空间,确因需要借用的,绿道连接线不应直接借用快速路和主干路,宜借用次干路和支路,并采取安全隔离等措施,且长度不超过绿道评价长度的5%。路面材料宜为透水性强且经济、环保、生态的地方材料,坡度控制合理。

(四)沿线采用统一的绿道标识,标识设计美观、醒目,设置位置合理,方便寻找、易于辨识;绿道与沿线停车设施、交通接驳设施有效衔接;沿线各类市政、安全、休憩、环卫、科普(可选)等设施配套完善,各项管护措施有序到位,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五)能够有效连接市(县)区域内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等主要绿色空间节点,能够充分结合当地自然生态、地域特征、人文特色等要素;能够充分发挥绿道的运动健身、环境改善、休闲旅游、科普教育等功能效益。

三、评价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申报,并做好市级初评工作,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综合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成立“山东省最美绿道”评价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价条件,结合实地抽查,确定第二批“山东省最美绿道”候选名单。

(三)公众投票。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等互联网平台设立互动投票模块,供公众对候选名单进行投票。参考公众投票情况,评价出第二批“山东省最美绿道”。

(四)公示公布。将最终评定的第二批“山东省最美绿道”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向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绿道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绿道的申报及市级初评工作,要根据实际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设区市工作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请于6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绿道建设,提倡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激发广大群众支持绿道、建设绿道的热情,为“山东省最美绿道”评价活动提供良好舆论支持。

(三)材料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绿道地图、实地照片、视频资料、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2)等。绿道地图应显示起止地点、沿途节点等情况,真实准确、清晰明了、内容丰富。实地照片要求10张以上(JPG格式,至少一张为全景图),要体现绿道的整体效果、设施设置、景观特色等。视频资料尽量直观展现绿道总体情况、建设质量、突出特色及使用情况等,时长不超过8分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峰,李真真;0531-87080817,13853167520;87086948(传真);shifeng@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最美绿道”申报表

2.“山东省最美绿道”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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