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城建函〔2020〕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64号)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活动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主题为:“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树立绿色节水观念,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围绕宣传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宣传周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深入到社区、公共建筑、学校和企业,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使节水理念成为全社会的新风尚和自觉行动。
二、以创城为契机,引领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
节水型城市建设,不仅是城市节水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是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年,各地要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的为契机,强化规划引领,重点做好计划用水与超定额累计加价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再生水利用、节水器具推广、节水载体评价、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等城市节水基础工作,挖掘城市节水潜力,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创新节水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节水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积极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要加强部门协作,根据省三部门印发的《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办法》要求,组织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根据省五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城市节水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尽快开展城市节水评价工作。济宁市和菏泽市确保达到国家节水型标准要求,莱西、招远、高密、昌邑、曲阜、邹城、临清、邹平等8个县级市积极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胶州、平度、荣成、临朐、五莲和广饶等6个市县认真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
请各地将在城市节水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材料以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中突出本地节水宣传特点的视频和图片,于5月20日前发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邮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择优向住建部推荐,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联系人:周红霞、吕军建;联系方式:0531-82060029,87080821;邮箱:lvjunjian@shandong.cn。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点击链接查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