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