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8日前,呈报部门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完成所属人员信息报送,经在信息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将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复印件7份)A3纸打印;《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A3纸打印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1702室。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具体要求,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王小颍;联系电话:3356015
附件:关于报送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