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3年度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点击:152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标协字〔202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申报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于6月10日前通过奖项申报系统(http://www.cecs.org.cn)申报,并将申报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初审推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申报材料后择优推荐,于6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级推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申报项目(个人)进行遴选、公示后,推荐至标准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一)标准科技创新奖(奖励编号:0292)是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科技奖,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实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个人申报。

(二)被推荐项目(个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已获得标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个人)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张雷,电话:0531-51765519,电子邮箱:zhangleibzzx@shandong.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标协字〔202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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