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要求,在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申报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及公示,决定命名浙江省温州市等16个城市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附件: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附件下载 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转载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要求,在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申报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及公示,决定命名浙江省温州市等16个城市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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