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189 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号),结合汶川、玉树、芦山地震灾害抗震救灾经验,我部修订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建质〔2005〕109号)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https://www.mohurd.gov.cn/file/2023/20230423/ec59d488-c470-4c5d-ace9-5157cca9c82d.pdf?n=%E4%BD%8F%E6%88%BF%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7%B3%BB%E7%BB%9F%E5%9C%B0%E9%9C%87%E5%BA%94%E6%80%A5%E9%A2%84%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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