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检测机构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306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检测机构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检测机构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2022年度全省检测机构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有问题和不满意的检测机构。

二、能力验证项目

防水卷材的横向拉伸强度、横向断裂伸长率、纵向拉伸强度、纵向断裂伸长率。

三、时间安排

(一)样品发放时间:20229月1日。样品将统一邮寄到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样品领取时间:20229月3日。各检测机构到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样品。

(三)试验时间:20229月5日至9月8日。各检测机构须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见证下完成试验。

(四)上报时间:20229月9日前,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全部试验资料通过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详见包装箱)。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快递员现场见证下打开快递包装箱,按照当地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数量核对样品,并检查包装完好性及标识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当场填写《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附件3),填写完成后交快递员回收。如发现样品有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二)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检测机构试验过程进行见证。各检测机构严格按照《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1)的要求,进行能力验证试验,并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完成试验自动采集曲线截图和《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2)填报,于20229月8日17:00前将纸质截图连同盖章后的结果报告单报送至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辖区全部能力验证试验资料汇总、核对后,于20229月9日前将汇总资料及《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4)通过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详见包装箱)。

(四)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自辖区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能力验证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时间完成。对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及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试验的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一律按不满意处理。

五、能力验证费用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联系人:张毅、许震,联系电话:0531-51765313。

 

附件1.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docx

附件2.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docx

附件3.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docx

附件4.2022年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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