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大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大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准予许可;山东鸿泰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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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2022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