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提高建筑节能发展水平,进一步规范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结合发展形势,我厅对《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9月5日前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改意见及建议,要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沟通对接。
联系人:陈恒亮、孙鲁军,电话:0531-51765577、51765145,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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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