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沂南县城乡规划勘察院等15家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该15家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审查结果为合格。
现将核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单位名单(2019年第七批)予以公布。
2019年8月6日